辽宁大学法治论坛第248讲
2019年6月13日,主题为“我国《电子商务法》与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专题讲座在辽宁大学崇山校区蕙星楼719教室举办。主讲人是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颖教授。时时彩登录教师张晓飞主持本次讲座,法学院教师以及硕士研究生90余人听取了讲座。

刘颖教授从电子商务法的历史沿革、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和功能几方面对我国《电子商务法》与联合国电子商务立法进行了解读。
首先,刘颖教授介绍了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历史沿革。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到2001年的《电子签名示范法》、2005年的《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再到2017年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国际上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立法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不断推进。而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也产生了积极的借鉴意义。
随后,刘颖教授对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和功能进行了介绍。首先,从“功能等同”这一概念入手,通过介绍电子数据电文为克服国际贸易中对书面形式文件的硬性要求与实际操作存在的矛盾这一障碍,解释了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在保存交易信息和确认内容等不同方面的作用。同时刘教授通过比较电子签名相对于手写签名的区别,而展现出电子签名在现代国内外贸易中的优势。第二,在电子可转让记录的方面,刘颖教授主要探讨了身份管理方面的问题。对于电子签名身份识别方面的作用,应当健全和细化相关立法,来明确“谁来提供服务、谁来使用服务”等关键性问题。在这里,身份识别的相关责任和保证级别问题也作为设计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通过刘颖老师的介绍,同学们对联合国电子商务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具有了更为细致的了解,也对中国《电子商务法》的前景和功能产生更为深入和直观的认识。
在讨论环节,同学们就感兴趣的问题向刘颖教授进行了请教。刘颖教授从不同的角度对大家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鼓励同学们在电子商务立法这一新兴的领域投入精力进行研究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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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3日